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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方案 到二〇二一年底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十三点六平方米

来源:刘大冰 发布时间: 2019-10-17 浏览次数:

平顶山日报讯 (记者魏广军)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多措并举打造布局合理、规模适宜、质量稳定、功能高效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实现城市绿地数量、品质、生态效益全面提升。

    《方案》指出,从2019年起,全市每年新增城市绿地不少于300公顷,完成城市绿地黄土裸露治理90%以上,城市立体绿化建设面积每年增长5%以上;到2021年底,全市所有市县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以上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6%,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6平方米,基本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决定实施智慧园林、城市公园体系、城市游园、科研和企业扶持、庭院绿化、屋顶和立体绿化、城市湿地保护、城市绿地景观亮化、城市绿道建设、北部矿山区生态修复、园林城市创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政策体系建设等“十三大”工程。

    实施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工程。对城市废弃地、采矿遗留裸露山体、水系等进行生态修复,提升绿地景观品质,建设包括郊野公园、植物园和森林公园在内的不同类型的城市公园。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均需建成1个面积不小于10公顷的综合型城市公园。到2021年底,市城市郊野公园体系基本建成。

    实施城市游园建设工程。借助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拆迁拆违等,实施见缝插绿,拆违复绿,加快社区公园、林荫道路、绿地绿廊建设。到2021年底,市中心城区要新(改、扩)建50个以上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城市游园,各县(市)要建设不少于30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游园,基本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标准要求。

    实施城市绿道建设工程。构建包含慢行车道、驿站、公厕等基础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完善、景观效果良好的城乡一体的生态网络。重点做好城区快速路、铁路沿线绿道建设,在安全保护区外单侧栽植宽度不低于50米。到2021年底前,市中心城区绿道不少于100公里。

    实施北部矿山区生态修复(园林绿化)工程。2021年底前,完成龙山、擂鼓台、落凫山、平顶山等山体的修复建设,并对这些区域内的煤矸石山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治理,建立稳定的人工植被生态系统,打造绿色矿山景观。

    《方案》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规划引领,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对各县(市、区)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每年考核一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追责问责。





编辑:刘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