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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领导调研《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陶丽娟 发布时间: 2019-12-06 浏览次数:

     124日下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诺民、综合处处长赵红英、副处长李岸首一行3人,到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秀林园、梅园公园、湛河乌江河口公园、奥林匹克体育公园、新华区白鹭洲城市湿地公园、平煤股份二矿感恩山公园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有关介绍、实地了解对我市《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延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四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郭桢、市园林绿化中心党委书记冯建东等有关同志陪同调研。

    市园林绿化中心党委书记冯建东向省人大领导详细介绍了《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1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园林绿化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园林体制改革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引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绿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增强。并把在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向省人大领导做了汇报。

    省人大领导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和实地了解,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园林绿化中心作出大量的工作予以肯定,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强调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要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参与依法管理城市绿化的强大合力,为群众创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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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