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工作作风建设 制定《园林处干部职工作风问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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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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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上午,园林处机关党支部在处二楼会议室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了《园林处干部职工作风问责办法》。并对平纪通【2017】10号《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平纪通【2017】9号《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进行了通报。
10月11日,园林处纪委为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全处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推动局、处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和党内规章,结合我处实际,制定了《园林处干部职工作风问责办法》,共22条。对不讲政治、不重大局等8种情形和对上报结果存在虚报、瞒报等5种情形予以问责。并将问责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选拔任免及年终评先评优中。对此,全处各支部掀起了开展学习《园林处干部职工作风问责办法》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