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处多项措施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验工作
一、组织召开由市直相关局委、各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及各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分解园林城市复查相关任务。
二、根据各责任单位报送的资料,市园林处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重点复查内容,完成了2014年以来台帐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汇编工作,主要包括《平顶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自查报告》、《平顶山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内容逐项说明》、《平顶山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所有否决项逐项说明》、《平顶山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一览表,已于6月底将汇编资料(附电子版)报送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氛围。在各区和相关单位要在城区出入口、主次干道、公园(游园、广场)等场所显著位置,利用宣传橱窗、版面、LED显示屏、横幅等形式宣传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全市上下爱绿护绿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氛围。拍摄的展示平顶山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高清影像片于7月底制作完成。
四、筹措资金更换维护园林设施,对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进行整改,尽力减少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的现象,达到精细化管理。确保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规范有序的城市秩序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