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受理编号: |
15063 |
信件名称: |
平顶山湛河区北渡镇经适房蓝欣家园物业不让业主车辆进大门 |
信件分类: |
求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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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12-23 |
信件内容: |
2019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湛河区经济适用房蓝欣家园物业发布通知未交车位费的业主车辆和一切临时车辆不允许进去小区,首先我想向政府部门反应蓝欣家园作为经济适用房在车位费和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方面没有向业主出示物价局相关部门的明文规定,并且交费也没有给业主提供发票仅有收据,其次,作为政府部分开发的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价格和车位费价格高的离谱,比市区普遍小区价格还要高,最后,物业有权利也有义务管理小区的车辆停放和基础设施的维护,但是小区的人工河已经成臭水沟,绿草坪已经成了野草地,楼栋里的照明灯坏了一年多物业也没有来维修,我想问一下,物业就是这样来管理业主的?就是这样为业主服务的?物业私拉的广告商在小区里做广告,收取的费用也没有跟业主公示过。我代表蓝欣家园广大业主,请求政府部门调查核实以及监管物业的行为是否合规合法! |
回复信息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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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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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物业管理的属地管理原则,建议您到该小区(项目)所在地 区住建局物业办( 县房管局物业股)反映情况,根据该小区(项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区住建局(县房管局)依法依规处理。涉及物业收费不合理问题,可以向发改委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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