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是平顶山市湛河区银基誉府8号楼1单元2402户业主王振军。
首先祝局长春节快乐!
以下是作为您的一个小市民的诉求和心声!我的诉求是区银基誉府8号楼1单元2401拆除摄像头!2019年11月27日隔壁2401安装摄像头,我就给8号楼管家打电话说这个摄像头能拍到我们家门口和窗户,让物业出面制止,但没有结果!12月9号到12月15日家里没人,12月16日从郑州回家发现连廊已经封上!充分说明通过摄像头可以监视我家一举一动,对此,我家人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12月16日,我联系110,之后民警过来了解情况之后,敲门并要求2401拆除摄像头,截至2020年1月2日,2401没有任何行动!
局长大人,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通过市长信箱希望您能为老百姓做主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我家里的一举一动被别人监视着,既能看到门口也能看到窗户!我去找银基誉府物业他们管不了,我去居民会他们管不了,打了市长热线也不了了之!局长大人,我们的问题真的这么难么?我们的合法权益被人践踏也不能维护么?真的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么?局长大人,您是我们的父母官,希望您能了解一下我的诉求,帮您的子女想想办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