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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811
信件名称: 平顶山恒大御景半岛金碧物业违规违法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0-08-19
信件内容: 平顶山恒大御景半岛小区自2019年8月30日小区开始交房,金碧物业从开始提供物业服务至今,物业服务存在以下问题: 1.未定期公布物业费收支情况。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中第8条规定定期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情况,违反发改委建设部2004年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每年不低于1次公布物业服务的收支情况。 2.物业费收取标准依据不合理。金碧物业与平顶山御景半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为2016年签订,金碧物业与业主签订合同日期为2018年5月,而交房时间为2019年8月,交房时并无开发商售房时宣传的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小区规模大幅缩小,物业费收费依据已经发生改变,需要重新核定。而且同为恒大开发的恒大名都在幼儿园会所等配套齐全的条件下,物业费反而相比低0.4元每平方。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违反2007年施行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五条中对应性原则,费用应与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相对应;违反合理性原则,定价各项费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3.未向业主公示和书面告知物业承接查验情况,物业承接查验不到位,涉嫌违规进行物业活动侵害业务权益。根据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公用部位设施给业主造成损害的,承当赔偿责任;第四十一条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章第二十一条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承接查验的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1)小区规划的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明显不合理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2)小区正大门自2020年8月中旬开始启用,自2019年8月交房至2020年8月业主出入小区使用的是物业开通的北院南门和南院北门的应急消防通道。 (3)小区交房以后,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地下车库的照明灯拆除过半,移至恒大其他地产项目使用,将小区路灯更换为小功率灯泡,严重影响夜间行车和行人安全,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4)下雨后,地下车库积水潮湿,且无法通过通风方式解决,影响人员车辆安全通行。 (5)截止2020年8月19日,小区名称标识仍未安装。 4.金碧物业未能向业主提供物业招标文件。因业主对物业费定价和物业服务标准存在异议,多次要求物业提供招标文件以供查看,物业以种种理由搪塞不予提供,引起业主强烈不满。 5.因为以上问题小区业主联名签字约300人要求物业和上级部门进行解决。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0-08-23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物业管理问题请致电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电话0375-26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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