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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934
信件名称: 请示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3-31
信件内容: 关于李辉庄村刘庄苗庄两组棚户区搬迁的请示 平顶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我们是舞钢市院岭办事处,李辉庄村刘庄苗庄两组村民,原址住在现舞阳钢铁公司的汽运公司和第一轧钢厂,1970年为支援舞阳钢铁公司建设,搬迁到现在的舞钢公司第一轧钢厂北侧半山坡上,北靠大山,部分住户和龙山社区居民交叉居住,已有50多年,由于当时的形势是国家的计划经济,在册产量土地仅赔偿百元,其余荒山荒地荒坡及道路全部被钢铁公司无偿占用,我们为国家的三线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近年来国家经济政策的改革,企业体制的改变,原靠在钢厂内干零活的机会没了,没工作的村民没了经济来源,村民生活困难。跟随社会的发展,钢铁公司工程建设还不断的改建扩建,曾多次将我们村民通往外界的道路进行改道,厂区道路,铁道路口严重损坏,再加上近几年钢铁公司的门禁制度,给村民带来严重不便和安全隐患。居住环境方面,两村庄居住在第一轧钢厂北50米,以东距锻造厂约30米,西与第二轧钢厂、一炼钢、二炼钢、原料废旧物资堆放场相连,离重油库约300米,钢铁公司所产生的工业有害气体、粉尘、噪音严重危害村民的身心健康。锻造厂改建时放炮破山,把村庄上许多的房屋震裂,房屋受到严重破坏。居住现状方面,我村民由于处在钢铁公司厂区内,属边远地带。这50多年期间,人口增长几倍,但政府从未划过宅基地,父母子女只能同居一宅。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经济条件限制,房屋年久失修,许多房屋已成危房,所以许多因素造成,我们村民已不适合在钢铁公司厂内居住。 就以上所属情况,我们多次向政府各级领导提出搬迁,也得到市领导的重视,结合党和国家的好政策,2018年已给我们村庄按棚户区改造搬迁条件进行搬迁安置,上级政府已批(有批文),拆迁款已拨给一部分,我们村民万分高兴和支持。并于2018年院岭街道办事处对群众搬迁的动员工作,对村庄与钢铁公司边界的界定,对房屋的测量,附属物的清点,等一系列的前期工作,但距今已有三年之久,在这期间,我们村民多次向院岭办和市政府请示,答复是正在运作,再等等,可三年了,一直停止没有进度。 我们村民实在没办法,特向领导反映村民居住状况,问明原因,我们期盼政府各级领导给我们的棚户区改造搬迁放到工作的日程上,得到进一步的顺利进行和安置、落实、给予棚户区改造搬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让为三线建设作过贡献的我们村民早日实现搬迁,拥有一个温暖的家。 舞钢市院领办李辉庄村苗庄.刘庄全体村民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1-04-02 2021-04-02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咨询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75-2636000 您好!请您咨询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75-26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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