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27111 | ||
信件名称: | 东安路新景桂园项目的走廊间距太小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1-10-25 |
信件内容: | 卫东区东安路北段新景.桂园项目,10月24日参观已经建好的样板间,整体环境布局还不错,一层4户设计。但每层的中户与西户(东户)的门前走廊过小,以至于东户(西户)户门敞开后,走廊行人困难,需要把户门关一点才能过人,这种设计个人感觉有点儿紧凑。咨询住建部门:1.这样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这样个建筑格局是否按照报送住建部门的规划进行建设?3.网上也有不少类似的入户门间距小,造成邻里矛盾的事件发生,作为主管部门,能否对实际施工做出修改(更改户门方向、扩大走廊宽度),避免矛盾发生?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1-10-29 |
回复内容: | 您好!对您的问题,我单位经过调查了解,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1.《住宅设计规范》6.5.1条:“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经图审机构复核,平顶山市新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景桂园(A-02地块)-丹桂楼、海棠楼、玫瑰楼、梅兰楼、竹菊楼、紫樱楼高层图纸,设计走廊净宽度为1.30m,原设计中间户门为180度平开门,完全开启后不阻挡走道且符合国家规定。 2.新景桂园项目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走廊间距问题经现场核查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参观用样板间入户门为临时安装,不作为交房验收依据。 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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