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0436 | ||
信件名称: | 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华苑小区物业河南利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私自占用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出租获利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2-03-18 |
信件内容: | 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华苑小区物业河南利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私自占用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出租获利。河南利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私自将位于小区三号楼一楼的服务用房,在未经2/3业主同意,且未告知全体业主的情况下,出租谋取利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九条,五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望领导予以处理。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2-03-21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咨询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75-26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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