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2373 | ||
信件名称: | 光明北路23院屋面漏水维修问题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3-04-21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所居住的光明北路23号院住宅楼系原单位集资楼,无房产证,无维修基金。现原单位早已破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由于屋面已使用20余年,已漏水十分严重,本人所住为顶层,是直接的受害者,由于屋面是公共部位,维修费用应共同承担,现请求由政府出面主导收取费用,统一对屋面进行维修。 雨季来临,期盼室内不再下雨!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3-04-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房屋漏水维修相关问题,请您咨询市房产事务中心,电话:0375-26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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