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2747 | ||
信件名称: | 东方绿地小区房屋漏水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3-05-30 |
信件内容: | 2018年我在平顶山市高新区女贞街东方绿地小区购买4号楼1805号房屋一套,2021年7月发现卫生间、卧室、阳台三处漏水严重,多次向物业、开发商反映此情况,开发商临时找师傅进行维修,但都是应付了事,至今尚未找到漏水点,问题仍未解决。另外,维修材料也不符合行业标准,施工单位也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没有取得建设部门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属于无证操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屋面工程是由若干构造层次组成的,如果下面的构造层质量不合格,而被上门的构造层覆盖,就会造成屋面工程的质量隐患,会造成防水层局部破坏而出现渗漏。由于房屋漏水,给家庭生活、居住造成极大困扰,特寻求帮助,谢谢!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3-06-09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东方绿地小区房屋漏水相关问题,由高新区调查办理,反映情况属实,现已维修结束。如仍有问题,请继续向法院反映或联系0375-398722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