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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2841
信件名称: 常绿国宾府存在的十条销售问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6-10
信件内容: 1、楼盘对外销售名称为常绿国宾府,在平顶山房产事务服务平台和行政服务中心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均查询不到相关楼盘信息,后询问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得知实际备案项目名称为绿都时代天街。 2、绿都时代天街开发商为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外宣传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子公司,经在企业预警通上查询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侯亚乐持股比例为87.5%,第二大股东为李源持股比例为12.5%,从查询结果看不出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常绿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有任何关系。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9条被执行信息,被执行金额近4130万元。 4、6月4日在售楼部选房时多次询问置业顾问楼盘是否存在被查封、被抵押以及一房两卖的情况,置业顾问多次表态不存在以上情况。选房过程中售楼部置业顾问在推销楼盘时多次推荐绿都时代天街5号楼2层、3层房屋,后在平顶山房产事务服务平台商品房预售信息系统中查询发现5号楼1层-4层、22层-25层房屋处于已查封状态,6月5日到行政服务中心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后发现5号楼土地证整体处于已查封状态。 5、6月4日与常绿国宾府签订预约保留协议书后,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钱壹万元定金,收款账户为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64***0051。根据《监管办法》的规定: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律要进监管账户,不得截留或转入其他账户。 6、根据规定售楼部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资金监管账户,6月4日签订协议书时并未看到张贴的资金监管账户。 7、经行政服务中心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查询绿都时代天街5#楼的资金监管账户,开户为平顶山银行,行号为6010***0003;置业顾问微信发送一个账户表明是5#楼资金监管账户,开户为建行平顶山建中支行,行号为4105***9668,两者不一致无法辨别真伪。 8、置业顾问表明建行平顶山建中支行为开发商与新华区政府、新华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资金共管账户,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资金监管窗口表示资金共管账户需要到资金监管窗口进行备案,截止到2023年6月5日开发商与新华区政府、新华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均未去办理相关业务。 9、经问询新华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资金共管账户由谁负责管理,新华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由迎宾路社区负责。经问询迎宾路社区工作人员资金共管账户由谁负责管理,迎宾路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清楚。 10、6月5日发现购买楼盘处于被查封状态,定金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后,立马与置业顾问沟通要求退还所付定金。置业顾问与开发商之间相互推诿,在所反映的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置业顾问多次要求付首付款。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3-06-12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常绿国宾府销售相关多项问题,请分别向市房产事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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