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5125 | ||
信件名称: | 关于小区地下车位私自安装具有很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4-02-28 |
信件内容: | 我是宝丰县金玉名苑二期1号楼的住户,最近地下停车位加装多个新能源充电装置,而且都是跟其他有车混放的,离我的车不足2米,具有很大的消防隐患,这样的装置是否合法合规。一旦发生自燃,怎么处理。属于私拉乱建吗。包括单元楼内电动车停放并且充电,甚至有电动车上楼。最近关于发生火灾的事件频发,触目惊心。还劳请各位领导给予重视。并且对小区消防督促清查整改。谢谢!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4-03-07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小区地下车位安全隐患的相关问题,请您咨询宝丰县物业管理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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