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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7465
信件名称: 平顶山市朗润美晨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申领维修基金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08-09
信件内容: 2024年4月28日物业公司人员在业主群内发布消息,消息称希望申请维修基金对小区路面、监控进行维修升级,忘广大业主积极配合,之后未在小区组织业主进行投票、推选业主代表、公示等事宜。 2024年8月8日,物业公司人员在群内又再次发布消息,称8月1日下午3点在铁南社区召开会议,参会人员有维修资金管理处方、李两位主任、马庄办事处左书记、铁南社区侯书记、三位业主代表(未经业主推选去参加会议)、物业和地产代表,图片显示共10人。会议决定对于4月份通知的维修项目申领维修基金,接下来进行下一步招标。 消息发布后,小区业主表示并不知情,并强烈反对物业和房地产公司动用维修基金。参加会议的业主代表4号楼刘姓业主在群内表示“会议内容只是商议六号楼不参与,并无其他实质性决定。” 小区内目前无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公司糊弄政府相关部门,指派三名住户代表1#-5#号楼业主意愿,为欺诈行为。政府部门不能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 路面损坏原因:小区一期交房时有5栋楼,无大门,出入通道也是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因6号楼建设需要,一期交房后开发商频繁阻挡小区临时大门,致使业主车辆只能从小区内环道进出小区,6号楼施工车辆也在小区内行驶。小区路面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损坏,根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地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道路维修费用就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此项维修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目前朗润地产和朗润物业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并且互为股东和受益人。现在物业以小区建设方的质保期已过为由申请维修基金,并无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管,有套取维修基金之嫌。 物业再业主强烈反对的情况下,仍将8月1日会议纪要发布在电梯口等公开场所,未提供举报电话。 恳请市级相关部门严查此事,等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再商议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4-08-12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平顶山市朗润美晨小区物业的相关的问题,请您向市房产事务中心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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