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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8223
信件名称: 关于本次平顶山市旧房改造补贴的政策咨询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4-11-09
信件内容: 补贴实施细则中显示补贴范围是(2023年9月30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或签订购房合同/协议的住宅),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购房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否属于购房合同;第二个问题是预售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但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日期是在2023年9月30日之后,这种是否在补贴范围之内。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4-11-18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本次平顶山市旧房改造补贴政策的相关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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