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8223 | ||
信件名称: | 关于本次平顶山市旧房改造补贴的政策咨询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4-11-09 |
信件内容: | 补贴实施细则中显示补贴范围是(2023年9月30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或签订购房合同/协议的住宅),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购房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否属于购房合同;第二个问题是预售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但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日期是在2023年9月30日之后,这种是否在补贴范围之内。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4-11-18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本次平顶山市旧房改造补贴政策的相关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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