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8451 | ||
信件名称: | 平顶山市卫东区总库路及盐库路道路工程偷工减料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4-12-05 |
信件内容: | 平顶山市卫东区总库路及盐库路道路工程施工中,接缝处预留钢筋均被施工队伍倒卖,本应预埋拉杆实际施工中未做,违反施工规范,影响道路质量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4-12-12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平顶山市卫东区总库路及盐库路道路工程偷工减料的相关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向卫东区相关部门核实并对您进行了反馈,您反映的道路工程为卫东区城管局实施,建议您向卫东区政府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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