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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1790
信件名称: 关于常绿小区物业违规拒交钥匙及不合理收取物业费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5-12-17
信件内容: 被投诉物业:河南悦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地址:常绿北宸上苑小区18号楼1层物业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76020564XC 一,投诉事实与理由 1.未收到合法收房通知,收房责任不在本人:本人所购房屋,已按约定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合同编号:410400202509130007)。但截至2025年12月17日,从未收到开发商或被投诉物业出具的书面收房通知,也未接到任何收房相关电话/短信告知,导致未能按时办理收房手续,该责任完全不在本人。 2.物业违规以物业费为由拒交钥匙:2025年12月16日,本人主动前往小区要求办理收房手续时,被投诉物业以“需补缴未收房期间物业费”为由,拒绝交付房屋钥匙。本人多次沟通说明未收房的原因,但物业仍坚持将缴纳所谓“欠缴物业费”作为交钥匙的前置条件,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收房权益。 3. 物业费收取无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费应从业主实际收房之日起算。因未收到收房通知导致未收房期间,本人未实际入住也未享受任何物业服务,该期间物业费依法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物业向本人收取该费用无任何法律及合同依据。 二,投诉诉求 1. 责令被投诉物业立即停止违规行为,3日内为本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交付钥匙; 2. 明确界定物业费起算时间为本人实际收房之日,取消对未收房期间物业费的不合理收取要求; 3. 督促物业及开发商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履行房屋交付相关义务; 本人已就上述问题与物业、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现特向贵局投诉,恳请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5-12-17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常绿小区物业违规拒交钥匙及不合理收取物业费的相关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交流,市房产事务中心负责我市物业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信用;协调物业行业组织工作;负责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建议您向市房产事务中心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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