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51819 | ||
| 信件名称: | 幸福花苑小区老楼存在大量民房改商用店铺行为 |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5-12-20 |
| 信件内容: | 信件内容: 新华区幸福花苑小区内友谊街民房改商用店铺扰民严重,这些楼房还都是预制板房,这些楼房还存在着违规扩建行为,经过一楼大量违规改造后,为建筑带来严重的危害,且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属违法建设,可被责令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住宅→商业),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与用途管制,可能被责令纠正、补缴土地收益金等。且扰民严重,以幸福花苑幸福街老楼19号一楼为案例,楼下存在名为:笑笑的小铺的店铺,它拿电喇叭定时扰民事件,我们幸福花苑小区明明是有院墙有大门的,却被他们搞成了违规建筑一条街,物业也存在不作为和管不住的情况,现在想恳请相关部门运用权力保护居民合法权益,让违规改造门面房恢复原样,也让小区居民享受到真正的安静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5-12-22 |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幸福花苑小区老楼存在大量民房改商用店铺行为的相关问题,住宅改为商业用途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首要审批,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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