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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建领域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6-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6月18日,平顶山市住建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此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6月下旬起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整治内容包括三大类16项,每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科室),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将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大力推动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推进城乡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启动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成就抓好工作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升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重大活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要切实认清形势任务、树立政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问题、民生问题来抓,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的重要抓手来落实,有效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破解老问题、解决新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要区分主次、抓住重点,把政府投资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不完善的项目、装饰装修项目、地质条件复杂项目、隐患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等作为整治重点;把起重设备安拆、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等作为检查重点,以“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法,直奔现场、直插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查找问题根源,切实提高检查成效。
    三、压实责任、强化跟踪。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检测、设备租赁等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责任追究,做到失职必查、违法必罚。要强化监管责任,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位。要严格跟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账销号、动态管理,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等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切实保持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