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并于2023年5月29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局党组将意见传达至各科室、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充分认识巡察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清醒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契机,正视差距、改进不足。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系统谋划,精准剖析。局党组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抓好全局性、总体性、制度性问题的整改,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扣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进行谋划部署。党组书记亲自挂帅,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共15条问题,逐一研判,分解为44个具体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力求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实现“标本兼治”。
(三)压实责任,高效落实。局党组成员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自我整改。每项整改任务都确立县级干部为责任领导、部门(单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的整改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网络式”工作格局。各分管领导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对分管部门、科室存在的问题,查清事实,分析原因,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决不避实就虚,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进行、落地见效。
(四)强化监督,提升质效。局党组每月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布置具体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防止问题遗留。责任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全面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问责问效,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杜绝出现“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问题,确保通过问题整改来助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来体现和巩固巡察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城建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推动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不够有力
问题1: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提升城市品质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提升站位。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住建厅《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报送2024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范围,做好2024年度改造计划申报;新华区政府组织人员赴杭州学习老旧小区改造先进做法,带回“滨江经验”,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指导借鉴。(2)加强工作督导调度。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申报2024年改造计划,并联合市发改、市财政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已上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核批准。2022年纳入中央和省奖补资金改造的247个小区已全部完成改造;2023年纳入中央和省奖补资金改造的265个小区,涉及30102户,截至8月30日已开工28697户,开工率达到95.3%,完成省定目标。(3)加强示范引领。从2023年的改造项目中选取鲁山县汇源街道办事处阳光花苑小区、新华区供应处小区作为示范工程进行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提升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品质。阳光花苑小区已经被列入省级示范点,供应处小区正在积极申报住建部老旧小区示范小区。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破解城建资金不足难题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1)主动向省住建厅、市政府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截至8月30日,已争取上级资金2713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7996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142万元。2.主动与市财政部门对接,6月份以来争取长安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资金94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费83万元等。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专项债申请培训,相关科室通力配合、学习讨论相关业务知识,筹划开展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3.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面,将居民出资参与情况作为申报2024年改造计划的优先条件,提升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推进城市更新紧迫感不强。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关于城市更新的政策措施,找准我市工矿城市城区工业遗存传承保护、生态修复等特点,统筹各区政府和平煤神马集团等大型企业力量,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1)《平顶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已拟定完成,正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同步开展合法性审查;(2)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国家住建部进行工作汇报,积极推动城市更新国家试点城市申报工作;(3)到湛河区政府进行督促指导,加快推进火车站片区各项前期工作;(4)指导平煤神马集团成立工作专班,正在积极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对接,制定部分老旧厂区、厂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职能不充分,服务支撑城市发展作用不突出
问题4:抓项目储备不够。
整改情况:(1)组织工程、前期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我市“四城四区”建设内容等,提高思想认识。(2)抽调道路、绿化、造价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局前期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市政建设前期工作。围绕城市建设短板弱项,联合规划、园林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对市区路网、绿化等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已谋划实施6类32项园林绿化工程,中心城区新建10条市政道路工程,6项新基建便民充电设施示范点工程。(3)强化手续办理,目前已完成稻香路穿越孟宝铁路、龙翔大道绿化等项目可研、初设批复;长安大道绿化景观提升等项目控制价评审,及时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5:市政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1)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成立了以副市长刘文祥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栓谨、市住建局局长黄建军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平顶山市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疑难复杂问题。(2)加强督导协调,持续督促指导各辖区做好拆迁工作,解决现场阻工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3)建立工程分包责任制。市住建局牵头建设的市政项目均有专人分包监管,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常态化督导,现场解决问题。采取定期在微信群中上报工程进度、不定期现场实地察看等形式,持续加强进度监督。每日总结工作进展,聚焦问题,有针对性地协调处理。(4)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龙翔大道西延工程、宁洛高速口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开源路南段道路景观综合提升工程已于8月7日全面通车,目前正在全力推动市内10项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6:解决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不到位。
整改情况:(1)联合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编制了《主城区交通路网建设方案》,持续打通断头路,推动市县一体化发展,缓解交通压力,减少居民通勤、出行时间。(2)按照《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办法》,全力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3)持续加强与市兴城公司的联系,定期询问湛河体育公园地下停车库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及专项券资金使用情况,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履行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问题7:安全意识树得还不牢。
整改情况:(1)市园林中心召开专题推进会6次,分类、分批持续开展职工占用公建房及自建房清理整治,以党员、干部为率先清理整治对象,已开展2批次清理整治,共清退9人11处房屋。(2)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深入郏县、高新、叶县、宝丰县等地了解业务工作开展情况。(3)认真贯彻市安办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工作方案,已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中,预计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问题8:安全隐患排查尚有盲区。
整改情况:(1)对2019年4月前已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设计审查但未到住建部门申请验收的146个项目(市区68项、各县78项)开展了消防验收条件情况摸排,对市区在建的21个项目,依托消防验收服务中心做好消防验收前期服务指导,已提醒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及时申请消防验收;对14项“主体灭失”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发函给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要求其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的指导、督促工作。(2)市园林中心邀请属地消防、质量监督管理局、办事处等部门,对9个公园广场的游乐设施及用电线路、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形成问题台账,对发现的24项安全隐患问题逐一销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9: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得还不实。
整改情况:(1)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完成6家图审机构的重新招标和选定工作,在线上开展8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严格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对1家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机构已移交给消防救援支队处置。(2)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6-8月份共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0条,已全部按时限整改完毕。(3)对全市2021、2022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和法人代表相同且多次申请施工劳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增项其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开展核查,共筛查相关建筑业企业111家,注销资质不达标企业8家,目前,正在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48家企业进行资质核查,已核查企业资质15家。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为企业谋发展有差距问题10: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1)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对有关单位发去督办函,明确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成立工作专班,积极研究营商环境指标优化问题,形成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建筑许可指标填报工作。(2)推行帮办代办“一对一”贴心服务,建立了帮办代办服务工作队,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无偿帮办代办运行,确保企业“有求必应”,已为企业帮办代办52个项目。(3)持续优化满意度回访机制,开展2轮电话回访和上门服务,重点对审批效率、办事流程、服务态度、满意率等方面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收集堵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转至相关科室单位,限期整改。(4)多次向获奖企业注册地政府发函,请卫东区人民政府、湛河区人民政府落实惠企政策,对辖区内获奖建筑业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1:对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培育支持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1)积极联系统计部门做好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5.06亿元,同比增速9.5%,居全省第五位,第二季度完成69.05亿元,同比增速2.5%。(2)按计划如期举办房展会、家装博览会等活动,助力全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组织全市部分房地产企业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与企业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积极营造“政府搭台、企业让利、群众受益”的互惠共赢局面。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园林绿化建设水平与构建生态宜居城市还有差距
问题12: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技术指导,每月向各县市区下发《月份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绿地养护管理,今年以来已发送8期,后续将继续坚持。(2)加强监督管理,对各区、城区绿地养护进行抽查,针对养护不到位的地方下发监管函件,督促限期整改完毕。截至8月30日,已对各区、城区绿地养护单位共发绿地监管函件21份。
整改结果: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后续长期坚持。
问题13:城市园林绿化硬指标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市园林中心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系,确定新增园林绿化点位,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园林”,积极宣传立体绿化知识及《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提高市民参与绿化建设管养的意识,2023年以来已宣传立体绿化知识三期。收集汇总各区和园林绿化中心新增绿地资料,根据《全国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信息表》内容要求中分类填报相关数据,2023年上半年园林绿化指标信息已填报完毕。
整改结果: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后续长期坚持。
问题14:园林绿化民生实事项目进展较为缓慢。
整改情况:市园林中心就500米建园工作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进行对接,经对照绿地规划图,拟建地段现无规划可用绿地,下一步对拟建设地段计划开展见缝插绿、金角银边等绿化工作。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中,预计202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履职尽责及破解住建工作难题不到位
1.牵头推进保交楼和问题楼盘化解工作韧劲还不够足
问题15:牵头推进保交楼和问题楼盘化解工作韧劲还不够足。
整改情况:(1)市问题楼盘办督促各县(市、区)工作专班持续发力,全市专项借款保交楼工作稳步推进。22个项目中,11个项目已完成整体交付任务,6个项目实现部分交付任务。截至8月21日,全市实现交房6404套,完成率68%。整体交付率在全省排名第2。(2)全市93个纳入专项借款保交楼外项目,均健全了“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工作制度,对未复工项目已落实提升包案领导规格(要求常委以上),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兜底包保责任制。截至8月21日,93个非专项借款保交楼项目中已实现复工项目83个,复工率89%。(3)积极协商对接房屋征收安置、问题楼盘化解及保交楼项目资金落地,截至8月21日,商业银行配套融资需求8.45亿元,已授信规模3.58亿元,投放规模1.5亿元,企业自筹资金1.03亿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6:牵头联动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1)加大督导调研力度,对交付不及逾期、复工进度缓慢项目下发《督导函》《提醒函》,每周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已向进度缓慢辖区政府下发《提醒函》19件,编发《工作简报》41期。(2)落实省、市房企“白名单”制度,推进4家企业入选省级“白名单”,18家企业进入市级白名单。联合举办了“平顶山市春季房展会”“平顶山家居建材博览会”,9月将继续组织“2023鹰城金秋房产家装博览会”等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升温,激发市场消费活力。(3)协调市审计部门强化审计监督,提升审计质量,21个项目(除宝丰县建业城二期进入破产程序)外,已全部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正式审计报告。市公安机关联合属地政府专班、审计机关等部门加大对涉及房地产领域发生挪用资金、恶意抽逃资金、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企业的约谈力度,增强打击震慑作用。截至8月21日,22个项目已全部开展公安约谈工作,共约谈人数69人次,追回资金0.65亿元。(4)建立全市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台账,由各县(市、区)县级领导包案,制定化解方案,建立信访稳控机制和应急措施。每月召开群众见面会,通过业主微信群、座谈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组织重点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合理诉求。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17:对问题楼盘化解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1)在平顶山日报(晚报)、“鹰城住建”微信公众号、市级及县(市、区)住建局网站等处公示公布问题楼盘办值班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促服务提质增效。在接到群众的投诉电话后,第一时间向辖区问题楼盘办交办,要求主动与群众沟通,耐心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及办理进度。(2)市问题楼盘办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建设手续补办、还原地价、证缴分离等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流程,坚持按照“一楼一策一专班”模式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席会商机制,联合多部门会商沟通,协同办理。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了解开发企业不动产登记难题,主动服务为企纾困。(3)市问题楼盘办委派专职人员与市行政审批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建移动小组,将不动产登记窗口下沉社区,开展“上门办证”服务,为群众现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统筹推进房屋征收安置问题整改工作成效不明显
问题18:协调督促不力。
整改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的工作指挥部,提高了工作机构级别。新成立技术指导专班和法律服务专班,指导帮扶辖区党委、政府攻克项目涉法涉诉等难题。从任务比较重的县、区选派抽调5名业务骨干,以干代训,充实市专班力量。(2)加强日常协调督导,7月份对郏县、叶县、卫东区等7县(区)18个项目开展房屋征收安置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导,实地查看各项目整改推进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专班及人员调整。
问题19:推进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并深入项目调研指导,高位推动工作。(2)摸清台账底数。市级专班办公室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对全市征收安置问题项目台账进行规范统计,根据各地安置方式和整改措施的变化对台账进行动态更新调整。(3)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调度、指导、督导等工作机制,对工作任务复杂、处置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专班+专家”方法逐一找准症结、明晰路径;对于工作长时间停滞不前的县、区,由市纪委分管领导带队进行重点督导,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0:协调指导信访问题化解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1)每半月通报辖区整改进度,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督促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速度;在2022年全部兑付过渡费的情况下,督促各县(市、区)继续续兑付过渡费,目前,未发现有拖欠过渡费的县(市、区)。(2)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重视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和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稳控,及时公开政府征收安置方面所做的工作,确保信访形势整体稳定。(3)市委市政府将整改期限提前3个月,将面临逾期交付风险的项目直接转为货币补偿安置或政府购房等有效直接的安置方式,初步建立了约5000套的“房源”超市供安置群众选择,破解群众安置难题,加快安置速度,积极化解信访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指导村镇建设工作不够有力
问题21: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不到位,申报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和驻村干部作用,健全危房动态监测机制,全面掌握低收入群体房屋状态,夯实申报基础;(2)改“事前纸质申报+事后录入”为“事前信息录入+纸质申报”,事中同步完善改造信息+监管,事后完善竣工手续及资金拨付,对2022年度669户、2023年度629户危房改造对象信息进行逐一核实,提升危房改造管理水平和精准度。审核中突出“两个严”,严把政策,编制简易工作要点并做好讲解,确保政策不走偏;严审数据,填报中既加强工作调度,把握时间要求,又加大抽查比例,确保数据精准。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2: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欠佳。
整改情况:(1)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属地主管部门责任;指导各县市强化对第三方的督导检查考核,加大满意度考核占比,考核结果同治理费用挂钩,提升整治效果。(2)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创建。叶县及叶县保安镇、龙泉镇两个乡镇入选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创建示范县及示范乡镇,提前完成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覆盖50%以上涉农县市的目标。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3:对农村建筑风貌引导管控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1)加强农房设计图册宣传,多渠道推广典型案例。(2)压实乡镇政府对建房过程的监管责任,编制并下发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活动政策明白卡》,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政策学习,加强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农房建筑图册的推广,充分发挥乡镇规划建设委员会作用,推进建房带图审批,落实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和农房建筑风貌引导。(3)经持续沟通汇报,争取到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700多万,用于支持叶县抗震+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下一步将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风貌管控。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执法监督检查职能弱化
问题24: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1)完成对市区(不含高新区)所有限额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市区(不含高新区)共计125个工程项目,221个标段,926个栋单体,总建筑面积1406.7万平方米。(2)加强对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违法建设的查处,6-8月共查处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建设5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单15份,停工整改通知单8份,及时将违法建设线索函告属地政府(管委会)3份,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3份。(3)组织完成所有限额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危大工程现场安全风险公告,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5:对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1)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对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再明确、再安排;市安全技术站会同城建科开展前期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学习熟悉有关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2)持续完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报批手续,目前已完成黄河路两侧绿化工程第(二、三)标段招标的委托工作;牵头完成平顶山市中心城区9条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博文路等四项道路绿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委党校南侧地块(平鲁路应河桥至应河渡槽)生态整治等三项应急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原则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5个口袋公园、5个道路绿化提升项目、3个应急改造项目等13个项目建设方案于第六次专家委员会上汇报并原则通过,已收到规划意见和土地意见,正在编制可研报告。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中,预计2023年年底前完成,后续长期坚持。
问题26:招投标执法监督力度减弱。
整改情况:(1)加强日常监管,对2023年开展招投标活动的47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底、逐一登记。(2)对2023年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按照《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要求,配合市发改委对随机抽取的三个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3)全面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开展招投标活动时在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上必须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推进绿色建材产业、装配式建筑发展滞后
问题27: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缓慢。
整改情况:(1)将绿色建材应用与绿色建筑推广工作结合起来,在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建筑中率先推广绿色建材。按规定实施全市新建项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实施率达到100%。(2)依照省厅年初下达的责任目标,计划启动平顶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上报市政府审批。(3)继续做好节能宣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微信群、宣传页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节能。(4)开展能耗统计,对全市大型公建及部分办公建筑能耗进行统计并上传系统。全市范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从项目审批到验收环节实行闭合管理。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8:对装配式建筑市场培育不足。
整改情况:(1)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家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助力住建领域碳达峰中和目标实现;我局起草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已函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的《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流程》已开始实施,在土地供应阶段即确定装配式建筑比例。截至目前,已有4个地块土地供应前,由我局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出关于装配式指标的意见。依据《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快落实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坚持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全部采用装配式,居住建筑及商业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少于25%。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推进解决遗留问题力度不够
问题29:与市房产事务中心隶属关系未理顺。
整改情况:对市住建局与市房产事务中心履行职责现状进行调研并形成报告,已向市政府上报对市房产中心履行管理职责的请示。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中,预计2023年9月底前完成。
问题30:与市城管局执法衔接不顺畅。
整改情况:(1)已采取多种方式先后与焦作、周口、信阳等地沟通联络,了解掌握相关地市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情况。(2)组织认真学习传达省住建厅7月19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准确理解把握文件精神。(3)利用省住建厅法治建设调研等时机,先后多次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沟通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已基本达到一致意见,已顺利移交违法线索2个。(4)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起草《关于暂时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的请示》,恳请市政府进一步明确我局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执法边界。待市政府明确后,将按照市政府意见认真执行。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1:推进二级机构改革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1)8个事业单位完成挂牌,编制管理台账更新完毕,人员、档案划转到位,资产、社保、党组织关系正在调整。4个正科级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到位,副职领导干部完成选岗工作。国有资产清查、移交、划转正在进行。改革后业务接续完成。(2)园林中心、市政公司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园林中心按照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已对改革后的绿地(公园)管护事务中心和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所进行挂牌运行。目前,已对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整合,整合后的两个单位领导干部配备正按照要求制定方案上报。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中,预计2023年年底前完成。
问题32:部分市政基础设施未纳入全市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整改情况:(1)建立移交项目二次函告制度,按照拟移交单位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资料对接,先后完成了东环路平煤铁路立交桥区域排水改造工程、诚朴路南延及铁路立交泵站工程、市区39个路口畅通优化工程、平安大道东段大修工程、焦庄垃圾填埋场、宁洛高速口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龙翔大道西延工程一标段等项目的移交工作,确保已建成投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积极做好龙翔大道西延工程二期、姚新路、稻香路南延等项目移交工作,确保市政项目更好地发挥实效。(2)在项目移交碰头会中,多次与拟接收单位交流沟通,分析项目移交制约因素和困难,尽力畅通移交渠道。(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后,由接收单位入账并纳入全市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我们将积极配合接收单位完成相关资料账目移交,确保我局牵头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应入尽入”。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组自身建设存在短板
问题33: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前期准备时限;及时收集整理第一议题学习资料安排学习;6-8月份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政策理论9篇,持续发送每日一学;组织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持续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智慧党建等平台传达党的理论和总书记讲话批示精神,拓宽学习渠道,增强机关理论学习氛围。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1)《市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已修订完成,不断推动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2)《市住建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已修订印发,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行为,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5: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1)开展上半年述职测评活动,将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述职内容,对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督促提醒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对新成立的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根据检测中心的工作实际,增选支部委员,强化组织建设。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够有力
问题36:“以案促改”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1)组织45名党员干部代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感受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必要性。组织召开虞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以案促改推进会,强化警示教育作用;(2)畅通投诉渠道,在局门户网站设领导信箱,方便群众监督;(3)市园林中心开设纪法讲堂,提升单位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对中心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检查,对公章使用、加油卡使用、合同签订等情况作为重点事项进行督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7: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
整改情况:(1)印发《市住建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一把手配备,对部分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调整。(2)印发《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人数、候选人的确定、程序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定。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8:履行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完善7项制度机制,制定23项任务清单。落实了党组研究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开展了第一、第二季度形势分析,逐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清单化机制。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9:对工程项目风险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1)紧贴项目实际,落实成本控制要求,强化项目设计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考虑工程内容及风险点,并协调财政、发改、土地等部门,通力合作,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质量。落实逐级审查制度,注重技术与经济结合,在设计阶段尽可能预防化解施工中存在的风险点,保证设计优化。(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类法律法规,确保项目采购手续合法合规。(3)严格按照设计或规范进行施工管理,据实计量和结算,杜绝无依据签证、随意变更等情况。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问题40:主动执纪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1)认真开展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工作。(2)对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梳理,调配人员进行分类处置,切实推动案件办理。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1:派驻监督存在盲点。
整改情况:(1)梳理当前重点工作事项,开展涉企执法、城市防汛、征迁安置等专项监督。(2)结合教育整顿深入园林中心、市政公司、环卫中心等基层单位督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部分二级机构疏于管理
问题42: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领导干部配备、公务员职级晋升、事业单位岗位晋升工作;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审核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园林中心自设机构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
整改结果:持续整改中,预计2023年年底前完成。
问题43:财务管理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1)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下发《审计通知单》,完成对招标办、市政公司、市园林中心等10个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目前正处于审计整改阶段。(2)要求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局属单位,要求局属各单位限期整改。(3)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提升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目前已完成自查和复查阶段。(4)市政公司制定其他应收款管理细则,要求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照章办事,减少个人及单位借款长期挂账情况。目前部分借款已冲调。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4: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1)在内部审计中,对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重点审查,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2)以“资产管理系统更新”为契机,依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平财资〔2023〕14号)精神,在全系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市政公司对单位主要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进行了清查盘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由专人负责;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账目与实物管理相分开。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审计责任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到位。
1.省委巡视平顶山市委反馈指出“问题楼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问题,目前全市问题突出楼盘仍然存在,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风险依然较高。
整改情况:(1)市问题楼盘办督促各县(市、区)工作专班持续发力,确保全市专项借款保交楼工作按照省定节点稳步推进,未复工项目均建立“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机制,明确可行性化解方案。(2)协商对接房屋征收安置、问题楼盘化解及保交楼项目资金落地。截至8月底,商业银行配套融资需求8.45亿元,已授信规模3.58亿元,投放规模1.5亿元,(3)建立全市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台账,由各县(市、区)县级领导包案,制定化解方案,建立信访稳控机制和应急措施。每月召开群众见面会,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合理诉求。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九届市委常规巡察反馈的“园林绿化养护体制改革缓慢”“市政公司体制机制僵化”问题,改革要求还未落地。
整改情况:(1)园林中心实行绿地网格化管护,成立高新精细化管养区、示范精细化管养区、湛河精细化管养区、卫东精细化管养区、新华精细化管养区5个精细化管养区,定性为业务工作专班性质、不独立运行,可根据实际设立若干个业务片区(班组)。对改革后的绿地(公园)管护事务中心和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所进行挂牌运行,已对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整合,整合后的两个单位领导干部配备正按照要求制定方案上报。(2)市市政公司司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已完成,内设的四个单位和编办设立的六个正科级单位都将纳入新组建的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中心将成立项目部,所有施工项目都统一实行项目部管理。
整改结果:预计2023年年底前完成。
3.审计反馈部分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在建设实施中有推进迟缓、变更预算造成预算增加的问题,该问题目前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1)成立以副市长刘文祥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平顶山市城市建设工作专班。(2)采取定期在微信群中上报工程进度、不定期现场实地察看等形式,持续加强进度监督,紧盯目标任务,抢抓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项目建设。(3)强化手续办理,目前已完成稻香路穿越孟宝铁路、龙翔大道绿化等项目可研、初设批复;长安大道绿化景观提升等项目控制价评审,及时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整改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集中整改期外的问题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强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紧盯新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坚决做到整改滴水不漏、不留死角。
(二)抓好总结固化。认真总结巡察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对整改工作不利、敷衍了事的及时纠正问责。持续开展干部述职测评,全面锤炼干部队伍作风,提升住建队伍建设水平。
(四)抓好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结合,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把是市政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园林绿化改造提升、问题楼盘化解等重点民生实事做细做实做精,努力为我市实现“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贡献住建力量。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375-2633608;电子邮箱:pdsszjjxczg@163.com。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