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市住建局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平财效〔2023〕21号)通知精神,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考核自评的具体工作,编制和报送预算绩效工作材料,以确保本次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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