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2024年中绩效监控工作,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4年市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平财效〔2024〕18号)精神,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和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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