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扬尘治理“零点夜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执法局)、局属相关单位(科室):
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扬尘治理“零点夜查”活动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57)要求,为严厉打击夜间违规施工、渣土车违法运营等行为,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扬尘治理“零点夜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夜查内容
全市夜间施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工地和无
牌照、无资格、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辆。
二、夜查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
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本区域范围内工地和渣土车辆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分包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平建办【2016】136号)要求,各分包小组检查所分包工地;市城管处检查主城区渣土车辆运营情况。
三、夜查时间:
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局属相关单位(科室)
要切实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时间和人员,确保“零点夜查”落在实处。
(二)要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跟踪报道,适时将查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局分包领导小组及城管处每周一下午将查处情况报局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633967,邮箱:ltfzb1406@163.com)。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