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村镇建设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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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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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期间对村镇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村镇建设工作任务量大且要求标准高。为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扎实推进我市村镇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请各县(市、区)于11月底前,统一汇总上报县、乡两级村镇建设工作的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为逐步建立完善工作任务通知、工作情况通告和检查结果通报等制度打好基础。
希望各地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提高对村镇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大对各项村镇建设工作的督促力度,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村镇建设任务,为做好我市的村镇建设工作共同努力。
邮箱:pdsjsczk@163.com
附: 县(市、区)村镇建设工作负责人汇总表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