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北京清城华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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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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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建局、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行业行为,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近期,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多数在我市从业的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够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整体质量有所提高。但也有个别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设计质量粗糙,不能严格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设计;个别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出现漏审现象。
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08〕6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给予设计文件中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北京清城华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3家设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出现漏审的汝州市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现将记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
一、北京清城华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责任人 程燕立。
二、平顶山市一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责任人 朱红专
三、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责任人 屈统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