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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省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光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示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1-23 浏览次数:

平建〔2012〕394号

各有关单位:

20121117,河南省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南光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的金城丽景11#12#楼,在拆卸塔吊过程中,两公司疏于安全管理,未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人违章作业,导致塔吊倾斜。为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自发文之日起对河南省中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光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公示期一年。

希望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