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政策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各地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三、农村危房改造操作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乡(镇)审核并进行公示→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
四、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标准:新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需要政策兜底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五、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成竣工验收后及时报县级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原则上今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实行五到县原则: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拨付到县、目标和责任明确到县。
举报电话:0375-2633608(局办公室) 0375-2633612(局纪检监察室) 0375-2633658(局村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