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通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平顶山传媒记者范丽萍
“为了小区环境,保障消防车道畅通,请大家把电动车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飞线充电’。”11月18日上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物业办主任徐景召和市铭孚物业公司人员一起来到湖光花园小区凤舞园,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充电知识。
日前,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据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石豪杰介绍,《通知》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中心日常重点监管内容。要求各县(市)房管、区住建部门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予以清理搬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物业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无阻,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
另外,各县(市)房管、区住建部门还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配合社区、街道办事处、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应急消防等机构联合开展各项加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检查和防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建立台账,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管理问题的,要明确责任人,限定时间,坚决进行全面整改。对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制止和劝阻,对于制止和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社区、街道办事处、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应急消防机构。
编辑:刘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