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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7个老旧小区将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来源:刘大冰 发布时间: 2019-09-04 浏览次数:

 □记者 李科学


    平顶山晚报讯 记者9月2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17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即将进行,总投资54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933万元。据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往主要用于新建保障房小区,此次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市发改委城市发展科负责人介绍,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第四批(第一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捆项目共4个,分别是卫东区东安路街道建东小区老旧小区一期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卫东区鸿鹰街道鸿鹰小区、东方骏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宝丰县城关镇大寺社区老工商局家属院等12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宝丰县润丰上府、省烟叶复烤厂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合计改造老旧小区17个,涉及居民4000多户。

    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达54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933万元、卫东区财政投资376万元,宝丰县财政投资171万元。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已由市财政局下达拨付至卫东区和宝丰县。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资金须用于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小区的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今年第三季度,17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全面铺开,预计于2020年建成。

    根据要求,宝丰县和卫东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市发改委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编辑:刘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