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工作。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房管[2010]29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有效期截止至2014年11月20日仍未办理资质相关手续的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并于12月20日前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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