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
平建〔2012〕403号
各县(市)住建局:
现将《平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工作考核。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
考 核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平建〔2012〕8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局将对各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核。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工作考核的主要对象为县(市)住建局。
二、考核内容
(一)住建局(50分)
1.总体工作。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率是否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是否达到100%,质量用户满意率是否达到90%以上,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创质量奖项普及率是否达到100%,质量通病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是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2.工作部署。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市住建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是否每月定期向市住建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活动信息。
3.宣传工作。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是否组织“质量宣传周”活动,并启动 “工程质量宣传教育月”活动。
4.质量咨询。是否组织专家成立质量咨询服务队,深入基层、企业宣讲工程质量知识,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5.隐患排查。是否每季度组织开展1-2次质量隐患集中排查、检查和督查,并进行通报。
6.项目观摩。是否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研讨会及工程质量观摩活动。是否在本年度组织1次的工程质量观摩活动。
7.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是否在本辖区组织开展施工技术比武、建筑工法竞赛、质量QC管理小组创建等活动。
8.质量创优。是否组织开展“中州杯”奖、“安居奖”和“质量管理奖”等评选活动;是否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建设单位对获奖施工单位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9.教育培训。是否在施工现场和农民工夜校,有针对性的开展操作技能培训,并有重点地培训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等内容。
10.社会监督评议。是否聘请一定数量的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内专家和新闻单位人士等作为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质量监督评议;是否每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上配备不少于两位社会义务监督员。
11.质量回访。是否建立完善用户质量回访、质量保修、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全年是否安排了不少于四次的质量回访活动。
12.监督队伍建设。是否已解决好质量监督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是否对质量监督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
13.质量问题查处情况。全年是否能不间断地开展联合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经济处罚、停业整顿、企业及个人资质资格处理等行政强制性措施。对发现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规定上限给予了行政处罚。
(二)施工企业(20分)
1.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了质量责任制度、质量分析制度、质量检查通报制度、质量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重大质量隐患登记建档制度、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分包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等。
2. 质量分析。每季度是否能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专题工作会),解决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建立有完善的会议档案。
3. 考核奖惩。企业负责人是否与每个项目负责人签订了质量目标责任书,并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4. 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落实带班制度。项目部是否每日进行质量检查,企业对项目部及工程质量每月检查是否不少于一次。是否每次检查都有通报、有整改、有落实,档案是否齐全完整。企业每季度是否至少组织一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
5. 标准化方案。企业是否制定了质量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6. 知识讲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全年是否进行了不少于两次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员的专题工程质量管理知识讲座。
(三)监理 15分)
1. 监理班子。是否建立完备的项目监理班子。
2. 方案审核。是否对重大技术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是否实施旁站监理、重点监理。
3. 隐患检查。是否认真组织质量隐患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4. 自查自纠。是否定期开展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自查自纠,及时完善监理制度。
(四)检测机构(5分)
1. 检测报告。是否按照行业规章规定,如实出具检测报告,是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
(五)其它(10分)
其它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是否根据活动总体安排,主动开展检查,落实质量责任。
三、考核程序
(一)报送资料。各县(市)住建局在11月份组织本地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考核,于
(二)组织考核。市住建局成立考核组,在12月份,对各县(市)住建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为:一是听取当地工作情况介绍,查看有关工作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文件资料;二是实地查看施工现场,每个县(市)查看3个在建工程项目;三是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平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工作考核评分表》(详见附表),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的考核办法,排定考核名次。
(三)总结表彰与通报批评。考核工作完成后,市住建局将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进行总结。对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优秀组织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奖”和“先进个人奖”,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后、质量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限制评先评奖,同时依法对企业、个人招标投标、资质、资格、诚信评价、市场准入等进行全方位限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做好本地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工作,全面进行总结,深刻查找问题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提高。
附表:平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工作考核评分
附表
平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对象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考核评分 | ||
得分 | 小计 | |||||
1 | 建设主管部门 (50分) | 总体工作 | 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用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创质量奖项普及率达到100%。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记5分,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