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平建〔2013〕410号 签发人:王明成
各县(市)住建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住建局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法监管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
2、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3、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4、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5、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6、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情况
二、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豫建建〔2006〕83号)。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各县(市)住建局排查和市住建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工作程序
(一)听取各县(市)住建局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法管理的工作情况汇报;
(二)市住建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六、时间安排
(一)各县(市)住建局于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