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站开展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检查工作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4〕32号)和《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平建〔2014〕93号)文件要求,市质监站组织两个检查组于
从这次检查情况看,被抽检工程质量总体受控良好,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能够在资质允许范围内承接业务,监理单位能够按照监理规范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施监理;施工企业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在检查中,针对各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通过监督执法检查,提高了各方质量意识,进一步规划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对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