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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组织开展 2014年“质量月”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9-15 浏览次数: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主管部门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等37个部委《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4〕432号)及省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豫建明电〔2014〕11号)要求,市住建局决定9月份在全市开展工程“质量月”系列活动,向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平顶山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平建办〔2014〕209号),制定了《平顶山市2014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

活动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活动、开展工程质量整治活动、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宣传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参与”为重点,要求从质量立市的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各项活动,通过系列活动提升企业质量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将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认真组织企业、项目部全员参与,并广泛发动群众。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克难攻坚,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加强策划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出实效。

                                                  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