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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二次标后履约检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2-10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做好标后履约监管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第二次标后履约检查的通知》(平建标监[2014]02号)精神,对全市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标后履约检查。

本次检查由局建管科、定额站、招标办、安监站、质监站共同参与,从1113124,对我市2014年度有招标手续的15项在建工程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各建设项目自正式开工以来,施工单位能够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按时组织进场施工,主要技术人员均能到岗到位,但也发现个别项目经理到岗履职不好,现场施工条件尚不完备等问题,本次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施工单位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争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设单位要加大协助力度,尽可能的为施工企业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人员、质量、工期、安全、变更关口,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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