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加强工程项目监督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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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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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市质监站多措并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向施工项目参建各方发放、宣传《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把宣传工作做到最基层,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参建各方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工程建设七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完善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巡查。采取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方式,加大检查频次。对日常监督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施工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复查,确保整改达标、管控到位。四是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的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