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安居奖”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豫建〔2011〕90号)精神,坚持企业自愿参与,实行省、市联动,以市为主的工作原则,我市正在积极与申报企业联系,及时传达申报程序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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