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要求,对已取得试验室能力确认证书的3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换发了新版证书。
新版证书由原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试验室能力确认书”变更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能力确认告知书”,为便于管理,新版证书在内容上更加完善,并增加了企业二维码。证书有效期仍为三年,若期间试验室基本情况须发生变化,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所辖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提出申请或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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