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部署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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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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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意识,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豫建〔2016〕42号)的部署要求,我局下发了《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平建办〔2016〕55号)文,近期将在全市开展工程质量巡查活动。这次巡查的范围是全市在建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竣工工程)。
巡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各县(市)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以及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2、各县(市)贯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3〕176 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建〔2014〕114 号)等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
3、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在建工程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节能专项施工质量情况;竣工工程重点检查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使用功能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巡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各县(市)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以及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2、各县(市)贯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3〕176 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建〔2014〕114 号)等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
3、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在建工程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节能专项施工质量情况;竣工工程重点检查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使用功能质量和施工技术资料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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