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站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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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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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豫建〔2016〕127号)和《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平建办〔2016〕55号)文件要求,我站于2016年12月8日起,对辖区5个县(市)持有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等检测资质的6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资质、人员资格、仪器、实验室环境条件、检测行为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6份整改通知,并督促检测机构认真整改。今后,我站还将不断加强动态检查,提高检查频次,促使检测机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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