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7〕49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7〕10号)要求,2017年7月份以来,在建工程各质量责任主体开展了电气工程施工自查,在各质量责任主体自查的基础上,市质监站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电气施工质量专项检查。
本次共检查74项工程,包含286个单体工程,下发了整改通知书42份,涉及问题94条,已整改75条,正在整改19条。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进场材料检验报告未及时进行归档;2、电线线管敷设及接头不规范,存在敷设深度不足及扭曲变形,线管、线盒标高及定位不准确;3、部分开关、插座、照明灯具无CCC标志;4、电缆出入配电柜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5、电工产品仅有合格证无相应的检验报告;6、等电位钢筋焊接宽度和高度存在偏差,等电位安装不规范;7、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8、进场原材料卸货验收记录不规范等。针对以上问题,我站要求责任单位认真整改,落实责任,并从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上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