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站开展2017年下半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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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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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质监站于2017年8月20日至25日对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进行了抽查。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6家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如下:1、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格,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未建立原材料进场台账,未按批量进行检验,未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原材料按规格、型号、批次、批量进行抽样检验及建立抽样检测试验台账;2、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标养室不能满足温度、湿度要求;3、部分试验设备鉴定过期没有及时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4、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
市质监站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生产企业高度重视,落实整改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