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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检查 约谈检测机构 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站于2017年12月20日起,对市区及县(市)持有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等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中发现个别检测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并于2018年2月6日及2月8日分别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两家检测机构进行约谈,要求其立即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查自纠工作,组织试验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学习,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检测机构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结合此次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我站加大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的管理力度,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到对检测机构日常质量行为和业务水平齐抓共管。今后,我们还将不断加强动态检查,提高检查频次,促使检测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