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外地进平检测机构 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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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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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12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6]66号)、《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实行外地检测机构进平开展检测业务登记的通知》(平建办〔2017〕262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3月30日,市质监站组织人员对3家外地进平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本次核查内容:组织机构、技术人员、仪器、实验室环境条件、技术文件、质量体系、检测行为等。通过核查检测机构相关登记资料,建立信用档案,同本地检测机构一起纳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考核,并在重要节点、重点程序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严禁转包检测业务;严禁以成立分支机构的名义实行资质挂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市质监站今后还将不断加强动态检查,加大对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提高检查频次,促使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