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平建【2010】298号)
平建[2010]298号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现将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范 海(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金钟(党委委员、副局长)
代新民(党委委员)
邱金剑(党委委员、副局长)
凌兵奎(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忠孝(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栓成(党委委员、调研员)
翟振河(调研员)
成 员:郑振江(办公室负责人)
李琳科(法规科科长)
宋松岳(工程科负责人)
王丙申(城管科科长)
池献民(建筑管理科科长)
张高产(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曹淑霞(村镇建设科科长)
史志辉(勘察设计管理科科长)
翟兵武(科技科科长)
冯建伟(园林处主任)
张 伟(市政公司经理)
王清瑞(城管处副主任)
刘瑞群(质监站站长)
宋金堂(检测中心主任)
赵玉平(招标办主任)
赵溱洧(拆迁办主任)
刘 石(安监站站长)
夏 芳(监理公司经理)
张书芳(墙改办主任)
何国欣(定额站站长)
孙国欣(装饰办主任)
陈致远(城研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刘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请各成员将所负责单位的安全生产联络人员名单于9月17日前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站)。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