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市级文明工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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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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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2011〕9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有效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依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标准,市住建局对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第一季度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工地”进行了考评。经严格评审,舞钢市仁和花园高层底商住宅楼等7项工程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
特此通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