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平建〔2011〕214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2011年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根据国家七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建建〔2011〕32号)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建筑行业特点,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制定了《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
二○
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定于2010年6月在全市建设系统组织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活动范围是: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
(一)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
(二)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
(三)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悬挂横幅、挂图,在主要通道、人员聚集场所设立宣传栏、文化橱窗,采取开展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影视放映、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建立起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对重要环节、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关。二是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充实安全专职人员,落实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检查通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分包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三)继续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规范作业行为,狠抓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一是落实责任。制定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措施,细分企业单位安全管理指标和质量标准化责任。二是创新管理,不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深入开展。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切入点,把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与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相结合。三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闭合管理。
(四)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工、群众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安全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和《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等安全教育影视资料,通过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使职工群众切切实实受到教育。
(六)切实举办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要求全市二级以上施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每家选择1个工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各级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七)积极配合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开展以防范和遏制高大模板、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监督落实整改,定人、定责,限时消除。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重点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思路,突出“安全平顶山创建”主线。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活动各项内容要突出“安全平顶山创建”主线,紧紧围绕安全平顶山创建来进行。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推进“三个提高”为主要抓手,广泛利用各种媒体载体和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各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开展集中宣传教育,使安全宣传教育理念深入人心。
(三)面向基层,面向员工,落实责任。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好“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自查自纠行动,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认识有提升,在理论水平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
(四)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媒体联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的人和事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市建设系统营造浓厚的“安全人人关心,事故人人预防”的安全氛围。
(五)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多角度、全方位加大教育力度,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