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二季度“市级文明工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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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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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2011〕29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标准,市住建局对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第二季度申报创建的“市级文明工地”进行了考评。经严格评审,平顶山市蓝湾国际工程等2项工程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
特此通报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