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2011〕35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标准,市住建局对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第三季度申报创建的“市级文明工地”进行了考评。经严格评审,河南天河·龙湖苑、舞钢市家合小区2项工程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 特此通报 附件:2011年第三季度“市级文明工地”汇总表 [点击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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